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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多数打工者未拿高温津贴 不敢主动维权

  • 浏览:104次 发布时间:2012-08-19
  •   今年是《广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实施的第一年,其中明确规定每年6月至10月间,劳动者从事露天岗位工作以及用人单位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作业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办法》还首次规定了关于不发放高温津贴的处罚条例。但是,不少没有拿到高温津贴的工人怕得罪老板而不敢主动维权,尽管有了政府规章约束,但企业的执行情况却并不乐观。
      近日,专做基层劳动者招聘的大谷打工网面向符合领取高温津贴规定的群体做了一项调查,结果显示,广州超过七成的基层打工者明确表示未拿到高温津贴,深圳只有21%的受访者表示收到高温津贴,东莞有82%的受访者表示没有收到高温津贴。大部分打工者表示只要不欠薪就好,不想为了一点高温津贴跟老板关系搞差。
      尽管劳动部门鼓励劳动者和社会各界举报投诉没有按规定发放高温津贴的企业,但不少员工却心存顾虑。根据广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提供的数据,接到的劳动者投诉较少,6月份至8月3日受理举报投诉才23例。
      近日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广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联合通报了高温天气劳动保护专项执法的检查情况。在第一阶段的专项检查中,共查出未依法发放清凉饮料的企业1357家,未依法发放高温津贴的企业1144家,责令违法企业为11.97万名劳动者补发被拖欠或支付不足的高温津贴1406.56万元。从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的情况来看,建筑、餐饮、快递等行业,高温津贴落实情况较差。
      根据《广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各级工会组织应当加强高温天气劳动保护的宣传教育,并依法对用人单位在高温天气期间采取的劳动保护措施实施监督。
      近两个月,广州市总工会曾组织多路“工会防暑降温慰问团”,对广州市在高温露天场所仍坚持生产的一线工人进行慰问,并监督检查《广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关于高温津贴发放的管理办法》等新规的落实情况。
      “如果企业拒绝发放高温津贴,工人可直接向工会投诉,也可拨打12351职工热线电话投诉,工会将对企业高温津贴发放情况加强监督检查,切实维护职工安全健康权益。”广州市总工会主席陈伟光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