郏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令第40号
- 浏览:254次 发布时间:2020-03-30
郏县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单位:
经专家组会诊,我县出现两例阳性检测者。为防止疫情传播, 指挥部研究决定,立即启动战时机制,严格落实防控措施,全力 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下达命令如下:
一、严格村(社区)、小区末端管理1. 村(社区)、小区一律继续严格实行凭证通行和出入 登记、测量体温等防控措施要求,且原则上只保留一个出口。
2. 机关、企事业单位正常工作人员凭相关证明、健康码 正常出行。其他非必要人员原则上居家生活,每户每天可派 一人外出购物,且凭证通行。
3. 各乡镇(街道)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推行并使用好村 (社区)、小区、公共场所电子通行证。公共场所一律一人 ―码,扫码出入。
二、 严格隔离人员管理1. 县、乡集中隔离点要按照相关要求,落实好单人单间居住、 每天两次测体温等管控措施,发现异常及时处理,确保万无一失。
2. 对居家隔离人员居住的村(社区)、小区的管控,落实属 地管理,由乡镇(街道)按照管控要求强化监管,严格落实单人 单间居住、人盯人监管、一对一跟踪、每天两次随访、两次测量 体温等隔离管控措施。要发动群众,开展广泛的群防群治,动员 群众力量自觉维护疫情防控大局稳定。
三、 严格落实公共场所防控管理1. 城市居民外出必须佩戴口罩,农村居民出入人员密集场所必须佩戴口罩,严禁非家庭成员聚餐,尽力降低病毒传 播风险。
2. 县公安、住建、城管等相关部门要加大对公共场所的 巡逻管控力度,充分利用视频监控等科技手段,发现人员扎 堆聚集、不戴口罩情况,立即进行劝散,严防交叉感染。
3. 继续取消所有庙会、物资交流会、日子会及其他一切 宣传营销活动,各乡镇(街道)及相关部门要加大检查力度, 对违反要求的严肃处理,从重从严处罚。严格按照县疫情防 控指挥部办〔2020 J 130号通知要求,广大市民要自觉做到 不到公墓、陵园、散坟集中安葬区、殡仪馆等场所进行祭扫 活动,禁止在道路、广场、居民区、公园、绿地、风景区等 公共场所和林地及林缘100米范围内焚香烧纸、燃放烟花爆 竹、放孔明灯等一切祭祀用火行为。
四、 严格机关、企事业单位管控各机关、各企事业单位要加强职工管理教育,上班必须 扫码进出、测量体温,非工作需要严禁串岗串科室,严禁不 带口罩上班。全县各级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一律不准私自 外出,一律不准组织和参加大型活动,一律不准组织和参与 聚餐活动。广大党员要带头劝导群众不串门、不集会、不聚 餐,在公共场所佩戴口罩;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对不 利防控大局、不利社会稳定的负面信息,要及时报告研究应 对措施,第一时间辟谣、遏谣。
五、 进一步严格强化疫情防控工作职责县疫情防控指挥部要发挥好统筹调度作用,认真研究部署各 项防控措施,及时发现解决问题。要恢复战时机制,继续实行战 令制度,确保全县上下统一行动、步调一致。社会防控组要做好 大数据收集、甄别,及时反馈,统筹督促各乡镇(街道)和相关 部门严格落实社会防控措施。交通防控组要在严格管控公共交通 的同时,保障道路畅通,不封城、不断路,确保通行顺畅。医疗 保障组要持续全面深入进行流行病学调查,根据专家意见进行集 中隔离或居家隔离,切实斩断一切可能传播途径。县人民医院要 启动战时机制、严格落实“集中患者、集中专家、集中资源、集 中救治”要求。宣传和舆情组要做好舆情监测、收集、研判、报 告、处置和引导工作。物资保障组要坚持统一调度,做好全县生 活必需品和疫情防控物资的供应。社会稳定组要及时处置突发事 件,依法处理拒不配合疫情防控的人员,打击编造、散布虚假信 息等违法行为。督查检查组及有关部门要加大督查检查力度,对 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监管责任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