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春节灯节期间城市市容管理的通告
- 浏览:267次 发布时间:2013-01-14
根据国务院关于市容管理的有关规定和省建设厅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要求,结合我市实际,为方便居民生活,让全市人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喜庆的新春佳节,现就城市市容市貌管理作出通告。
一、规划从事春联等商品经营区域
1、望嵩路中心广场摊点位置距道牙以上1.5米以外。
2、广育路东侧(有意思酒店—老二门街)摊点位置距道牙以上1.5米以外。
3、洗耳路两侧(丹阳路—朝阳路)摊点位置距道牙以上1.5米以外。
4、洗耳南路(严禁搭棚)、广育路菜市场、钟楼菜市场、专业户街菜市场、洗耳北路水果批发市场为水果、蔬菜等专营市场。
5、望嵩北路(步森服饰以北)东侧、油库路口(距广成路北50米)东侧、城垣南路(距丹阳路口南50米)西侧为肉类临时经营场所。
二、严禁在以下道路从事春联及小商品等经营活动
1、广成路(东环路—西环路)快、慢车道、人行道及绿化带内。
2、丹阳路(东环路—西环路)快车道、人行道及绿化带内。
3、望嵩路(广成路—南环路)快车道、人行道及中心广场游园内。
4、风穴路(市标—朝阳路)快车道及绿化带内。
5、城垣路(丹阳路—朝阳路)快车道及人行道。
6、东环路(汝河桥—朝阳路口)快、慢车道、人行道及绿化带内。
7、西环路(北环路—火车站南侧涵洞桥)快、慢车道、人行道及绿化带内。
8、朝阳路全线快、慢车道、人行道及绿化带内。
9、特别是广成路、丹阳路、望嵩路严禁在两侧人行道、商户门前彩砖上私搭乱建熟食棚等。
三、广大市民和农民朋友要自觉遵守以上规定,积极举报并监督他人和有关单位,照章行事。
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安局、工商局、卫生局、交通局、市建中心等城市精细化管理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以上规定,加强市容管理,严格执法,确保市区市场经营秩序井然有序,为人们创造良好的节日生产生活环境。
五、各主要沿街单位,节日期间搞好单位门前彩灯亮化。
六、欢迎举报。电话:7162900,110、122,6862413,6051168,6862071,3331590。
七、此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汝州市城市精细化管理办公室
2013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