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州市要求把2013年的烟花爆竹“关进安全笼子”
- 浏览:290次 发布时间:2013-02-22
汝州市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和消防安全工作,加强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做实预案,落实责任,严加防范,确保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和消防安全等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有效遏制事故发生。
强化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公安机关严格大型焰火燃放活动安全审批和管理,落实燃放主办单位和作业单位安全责任;严格执行烟花爆竹禁限放规定,严禁在禁放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严禁在任何室内特别是室内文化娱乐场所燃放烟花爆竹;严禁个人燃放礼花弹等超标产品。
强化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监管。要求各乡镇安监办、安监所及相关部门组织执法人员,加强监督检查,加大查处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情节严重者,可吊销其经营许可证。严禁集中、连片或在居民区内设置烟花爆竹零售点,严禁走街串巷兜售烟花爆竹,严禁采购、销售非法产品和假冒、伪劣、超标产品。
认真做好烟花爆竹运输环节的安全监管工作。各有关单位要认真汲取连霍高速义昌大桥“2·1”爆炸垮塌事故的教训,切实做好烟花爆竹运输安全监管工作。公安机关要严查违规运输车辆,严厉打击非法运输行为;督促企业做好工房清理、库房看护、值班值守等工作,严防烟花爆竹产品及药物丢失、被盗事件发生。
继续保持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的高压态势,加强执法检查,加大处罚力度,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切实加强烟花爆竹燃放安全教育工作,引导群众自觉到合法零售点购买合格烟花爆竹产品,在规定允许的时间、地点安全燃放,严禁携带烟花爆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各单位、各部门要深入开展近期公安部部署的“除火患,保平安”冬春专项行动,对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及地下建筑等易发生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单位、场所进行全面排查,坚决整治消防设施损坏、消防器材缺失、疏散通道堵塞等严重火灾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