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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至9月30日 汝州市开展货车违法行为专项行动

  • 浏览:254次 发布时间:2013-04-10
  •     日前,记者从市交警大队获悉,按照省公安厅、平顶山市公安局的统一部署,我市决定自4月1日至9月30日在全市开展“大排查、大教育、大整治”货车违法行为专项行动,深化文明交通示范公路创建活动,改善道路通行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
        “大排查”重点是:一是重点排查重型货车、挂车、工程运输车是否存在非法改装情况,是否存在违规安装后射灯、车身反光标识设置不规范、侧后部防护装置安装不规范等问题,是否按规定参加安全技术检验,是否存在轮胎、制动部件磨损严重等安全隐患,是否存在生产质量问题,是否存在应报废未报废问题,危险品运输车是否按规定设置警示标志、灯具。二是重点排查货车驾驶人驾驶资格与实际驾驶车型是否相符,是否有违法、事故未及时处理,驾驶证是否审验。三是重点检查运输企业安全管理制度以及货车驾驶人日常教育记录。
        “大教育”重点是:一是货运车辆驾驶人守法、安全文明行车理念和常识技能;二是货运企业法人代表、安全管理人员主体监管责任;三是货车改装、维修行业从业人员依法经营、规范从业职业道德。
    “  大整治”重点是:一是国省道重型货车超速行驶、逆向行驶、强超强会,城市道路工程运输车无牌套牌遮挡污损号牌、闯红灯、闯禁行、超速行驶、违法掉头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二是重型货车、挂车非法改装,尾灯不亮、违规安装后射灯,车身反光标识设置、侧后部防护装置安装不规范,危险品运输车未按规定设置警示标志、灯具等严重影响安全的违法行为。
        据了解,4月1日至30日为集中开展“大排查”、“大教育”时间。4月10日前,市交警大队将利用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对全市货车及驾驶人数据进行集中清理,建立隐患车辆及驾驶人专门档案,制作货车异常数据表,通报辖区各中队开展排查情况。4月底前,通过短信、电话或书面形式,对逾期未检验、逾期未审验、违法未处理的货车及驾驶人逐一告知,提示货运企业、车主、驾驶人及时办理检验、审验业务,及时处理交通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