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州市通报表彰获得市厅级以上83个先进荣誉单位 获奖金140.5万元
- 浏览:280次 发布时间:2013-05-13
近日,记者从汝州市政府办公室获悉,经4月16日市政府第17次常务会议研究,我市决定对2012年4月1日至2013年3月31日期间获得市厅级以上先进荣誉的83个单位兑现奖励,奖金总计140.5万元,并予以通报表彰。
2012年,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市政府各部门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奋勇争先,在各个领域都取得了显著成绩。经统计审核认定,2012年4月1日至2013年3月31日,获得市厅级以上先进荣誉的乡镇(街道)、市直部门有83个,共获得市厅级以上荣誉333项,其中国家级荣誉1项、省部级荣誉32项、市厅级荣誉300项。为鼓励先进,树立典型,在全市上下营造干事创业、创先争优、竞相发展的浓厚氛围,我市根据《汝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汝州市政府部门及单位荣获荣誉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决定对获得市厅级以上先进荣誉的单位兑现奖励,并通报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