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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州市完善“三项机制”保障机关老干部待遇全面落实

  • 浏览:393次 发布时间:2013-01-09
  •     2012年,汝州市坚持“单位尽责、社会统筹、财政支持、加强管理”的原则,不断完善离休干部待遇保障机制,确保离休费、医药费等各项待遇得到全面落实,让老干部真切感受到党的温暖。

        完善帮扶救济机制。根据离退休干部的实际情况,我市广泛开展走访慰问老干部活动,认真倾听老干部的诉求和愿望,了解老干部所需所盼,及时解决他们最紧迫、最直接和反映最强烈的问题。各级各单位对参加革命时间早、家庭收入低、身患重病不能自理、因企业破产改制生活困难的离退休干部给予多种形式的帮扶和照顾,累计帮扶困难离退休干部百余人次。

        完善亲情服务机制。各单位利用春节、中秋、重阳等节日,开展一系列尊老敬老宣传和优质服务活动,提升老干部社会优待服务水平;与交通部门协调,保证老干部持证免费乘坐公交车;坚持老干部体检制度,建立健全老干部健康档案;发放亲情联系卡,及时掌握老干部生活、思想动态,做好5名易地安置离休干部的服务管理工作;积极做好“四就近”试点社区工作,全市累计建立“四就近”社区20余个,辐射涵盖老干部600余人次,并明确大学生村干部担任“四就近”社区联络员,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

        完善离休费用保障机制。全市行政和事业单位离休干部的离休费、交通费、护理费按月足额发放;企业(包括改制、破产企业)离休干部的离休费全部纳入基本养老统筹,由市人社局负责保障。行政单位和原享受公费医疗的事业单位离休干部医药费,由市财政按离休干部上年实际支出数列入年度预算并按时足额拨付。非财政供给未享受公费医疗的离休干部医药费,全部纳入医疗保障,统筹金由市医保中心按标准征收,实报实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