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命李清岭为汝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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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4日,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在市电商大厦12楼人大常委会会议室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留华,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胡洪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辉星、王沧海,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县级干部孙国正、潘广臣,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秘书长崔英锋及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刘鹏,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正县级干部赵俊杰,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新义,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县级干部张建刚及市环保局、发改委、财政局、审计局主要负责同志,各乡镇、街道人大负责同志,市人大常委会机关有关工作人员列席会议。
会议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留华主持。
会议表决通过了汝州市政府提请的有关人事任命事项。决定任命李清岭为汝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张留华为被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在与会人员全体奏唱国歌后,李清岭进行了宪法宣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