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起 河南企业年检将取消
- 浏览:164次 发布时间:2014-02-27
工商注册资本登记改革3月1日实施 企业年检取消
2月27日,从河南省工商管理局获悉,工商注册资本登记改革将从3月1日起正式开始实施。据悉通过此次改革,企业年度检验制度将改为年度报告公示制度。
2014年2月18日,《国务院关于印发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4〕7号)正式发布,我省工商管理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展开与改革相关的工作,并确定于3月1日起正式实施注册资本登记改革。
取消最低资本门槛,不等于零元注册
在注册资本登记改革中,首先被放宽的是注册资本登记条件。改革后,将不再限制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注册资本额度和缴付时间也将由公司自主决定。但这并不意味着办公司完全不用花钱,不等于零元注册。社会上说的“一元钱办公司”只是一个形象的比喻,开办公司还是需要场地、人员和维持基本运营的资本。此外,公司的首次出资比例、货币出资比例、出资期限等也不再受到限制。
改实缴登记制为认缴登记制,股东出资义务不改变
此次改革将改缴登记制为认缴登记制。认缴并非不缴,虽然认缴金额、出资时间由股东自行约定,但仍需按规定足额缴纳注册资本。出资时间不能约定为无限期或超过公司的经营期限。股东未按约定缴付出资的,要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此外,改革后,股东以认缴资本所承担的责任和承担形式将不会发生变化。公司的股东仍需要按照其认缴的出资额承担有限责任,也就是说,公司的注册资本越大,其所需承担民事责任的也就越大。
企业年检制度改为报告制度,减轻企业负担
河南省工商管理局表示,企业年度检验制度改为年度报告公示制度是本次改革的一大亮点。从今年3月1日开始,企业将不需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企业年检手续,只需按时公示年度报告,披露信息即可。并根据企业的信用信息和随机抽样,对企业年度报告进行抽查。每个企业都会随时面临被抽查的可能,对于信用状况良好的企业,可减少抽查。
简化企业登记住所问题,征求相关意见
关于简化企业登记住所问题,国务院授权各级政府根据法律规定和地区管理实际,自行作出规定。河南省人民政府已按照国家规定草拟了《河南省关于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的意见》,以放宽企业住所的登记管制。现在意见正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有待近日出台实施。
除上述几点外,改革后,还将建立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通过向社会公示企业的登记备案、年度报告、资质资格等信息,实现全社会各方面参与的监管。进而大力推进企业诚信制度建设。